近年关于被救助者对救助者的漠然甚至反辱事件不断发生,让人不能不反问是我们不懂得或不知道感恩的美德吗?中华民族历来就有感恩的传统美德,从“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千年民谚,到“羊跪乳、鸦反哺”的蒙学世训,再到“精忠报国”、“敬天孝祖”的品格要求,无不映射出我们民族感念于他人、父母、社会、国家乃至天地自然之恩的道德情怀。“知恩不报非君子”,忘恩负义、恩将仇报向来被视为最卑劣的小人行径,为世人所不齿。感恩的美德早已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道德理念之中。那么,今天到底是什么妨碍了我们的感恩之心?
客观地看,这一问题的出现的确与我们的道德教育有直接的关系,感恩教育的缺位使许多人特别是青年一代忘却了感恩,视自然、社会、父母、他人之恩惠为应当。但是,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将其归为道德教育的残缺和被救助者缺乏感恩的美德。在社会剧烈变化的情境中,道德的整合与重构是一个必然的社会现象。当代中国正发生着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市场经济迅速发育、工业化社会已经来临、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这场革命对社会生活的巨大影响决不亚于一次政治革命。伴随着这场革命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日渐显露,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日渐显露。感恩所遭遇的伦理困境也就在所难免。从社会伦理方面看,当前社会生活中的确存在许多妨碍感恩的问题。其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救助机制的不完备。与其他社会生活秩序一样,社会救助系统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由于社会救助机制发育的不健全,规范的社会救助活动目前所发挥的作用还不大,一方面许多需要救助者难以获得救助,另一方面许多救助者却捐助无门。大量的自发的民间个人救助活动,缺乏规范的机制保证,难免因个体情况的变化发生各种误解甚至民事纠纷,挤压人们本有的关爱与感恩之心。更有甚者,个别企业、个人也常以此沽名钓誉,救助成为其获得名利等的工具。这就更扼死了人们的感恩之心。这说明我们必须尽快建立一种健全的社会救助机制,使救助者能充分表达关爱之心、使需要救助者及时获得社会的帮助,这样,社会就和谐有序,感恩于社会也就成为自然。
其次,是诚信的缺失。由于缺乏普遍的诚信感,本应由政府、慈善机构等有效完成的工作,在许多活动中不得不演变为一对一的爱心捐助行动,社会的爱心行动难免被打上个人恩赐的味道,这对救助者与被救助者可能造成心理的压力;在缺乏普遍的诚信中,人们对救助者的动机也会产生怀疑,挫伤着救助者的爱心;而在同样的不信任中,人们对被救助者的情况也存在疑虑,疑虑中力求一清二楚地了解被救助者的状况,在一定意义上撕裂着那些真正需要被救助者原有的伤痛。的确,这些怀疑在当下都有着鲜活的事例,人们的疑虑也就不无道理。如果说社会建立起普遍的诚信,这一切不必要的误会便不会发生,正常的感恩之情也就自然出现。因而,如何有效地建立诚信机制,使社会成员充满信任感,是能否激发感恩之心的关键一环。
最后,是荣辱观的扭曲。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人们崇尚富裕、奋斗、成功这都无可厚非,但许多人却把贫困、节俭当作耻辱,把他人的帮助当作自尊的丧失。于是出现了被救助者不愿透露姓名、远离救助者甚至反辱救助者的现象。这反映出在社会生活中正确的荣辱观还不牢固,它需要我们大力宣传和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正确的社会价值体系和社会风气。特别是帮助青年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与现实,不把家庭、个人等外在的因素作为衡量个人内在素养的要素。贫困并不可耻,承人之恩,努力摆脱贫困,回报社会与他人才能赢得自尊与荣誉,才是一个事业的成功者、道德的高洁者。
今天是什么妨碍了我们的感恩之心?理由很简单,它固然存在道德教育的内在因素,但客观的外在因素不容忽视。保障机制不健全,既不能为感恩之情的生长提供合适的土壤,又无法从根本上保障感恩之情的正常运行。不从根本上健全救助系统、完善社会诚信机制、营造正确的荣辱观,而是一味指责被救助者,只能增加社会的怨恨与不和谐,打压人们的感恩之心,堵塞社会救助的通道。救助本是一种无需回报的社会美德,期盼对方回报与感恩,就背离了“施恩不图报”的美德要求。在对被救助者多些宽容与谅解之时,抓好道德教育,努力从保障机制上营造感恩的良好氛围,感恩才会成为社会的美德。(作者 任建东 系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教授)